第11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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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纵容兼职为由辞退主管赔偿近8万
旅游签订霸王条约 工商介入追回押金
老人因护工“走神”摔伤 养老院应当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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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9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旅游签订霸王条约 工商介入追回押金

 

2017年8月,外地游客林小姐一行由北京乘车到八达岭长城旅游,抵达八达岭岔道村“××饭馆”后,该饭馆负责人李先生承诺提供免费景点接送服务,但需收取林小姐一行100元人民币作为游玩结束后在本店用餐的押金,在收据上注明“不吃不退”字样。但林小姐等人游玩返程后拒绝在李先生的饭馆就餐,并要求李先生返还押金,李先生拒绝,双方争执无果。林小姐一行离开后通过电话向工商投诉。

接到投诉后,工商执法人员赶往事发地点调查核实。经营者李先生承认确有此事,但表示在收取押金时双方已经谈妥,返程后在本店就餐方可退还押金,认为林小姐违约在先。在此情况下,执法人员对经营者进行劝解,指出经营者不应单方面制定“不吃不退”的不公平霸王条款,应诚信经营、热情待客。经过劝导,经营者同意将100元押金如数退还。

延庆工商特别提示:消费者外出旅游订立乘车、住宿、用餐等合约时,一定要针对具体事项、涉及金额、违约责任等重点内容“讲清”“看明”,并签订书面合约,遇到不公平条款要当面拒绝,以免产生纠纷影响行程。

(延庆工商贾建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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