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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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9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有益的老规矩就该传承下去

 

军训结束后,清华大学2017级新生又迎来新一轮考验:游泳测试。今年初,清华重启90多年前的老校规“不会游泳不能毕业”(身体等特殊情况除外),因此新生入学后都要参加游泳测试。昨天,445名同学参加了首场测试,因为都是自愿报名,合格率高达91.5%。但据清华体育部问卷调查,全体新生不会游泳的约占半数。(9月18日《北京青年报》)

对于清华大学“不会游泳不能毕业”的老校规,社会上有各种议论。反对者有之,赞同者有之。反对者认为,清华大学是著名高等学府,学生以学习科技文化知识为主,体育锻炼是次要的。所以,这个规矩应该废除。赞同者认为,清华大学作为国内知名高等学府,培养出来的学生不仅应该在学业上个个都是好样的,更应该是身心健康、掌握各种必备生活、生存技能的人。

老话说得好:盐打哪儿咸,醋打哪儿酸。追根溯源,我们会从90多年前制定这个规矩的马约翰先生身上找到答案。马约翰起小长在鼓浪屿,酷爱游泳。1914年应聘来到清华,先担任化学系助教,随后改到体育部任教。有一次马约翰和校长谈进一步发展学校体育问题时表示,清华每年要送出100名学生到美国,送出的学生,总要像样一点,不能送去“东亚病夫”。于是,在1920年就有了学生在校学习必须通过“五项测试”指标,游泳就是其中之一。游泳是一项十分好的运动项目。一是可以锻炼身体,让学生的体魄更坚强,为今后走向工作岗位后能够适应繁重的工作任务打下良好的身体基础。二是游泳还可以锻炼学生们战胜困难的意志力,培养勇往无前的精神。三是学习游泳并不是难事,清华有非常好的泳池和教练,每一名身体正常的学生很快就会学会的。清华的“游泳新规”是对学生有益的规矩,应该传承下去。

□许庆惠(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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