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开学季。与大多数家长不同的是,家长刘某为其儿子入学的事不仅找错了人、被骗了钱,儿子上学的事还没办成。不过,他还算幸运。经过报案、抓捕和审判,骗子被判了刑,他的钱也追了回来。
案件回放
无业游民高某打着可以帮助他人子女办理小学入学的幌子,以疏通关系为由骗取财物。此时,刘某正因儿子上小学的事情发愁,于是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高某。
高某谎称自己“有关系,需要拿钱办事”,要求刘某拿出20000元,办不成就退款。
眼看着要开学了,刘某却未接到任何让其孩子办理入学的通知。当刘某再次拨打高某的电话时,高某仿佛人间蒸发,再也无人接听。刘某这才明白已经上当,马上报了案。
公诉机关认为,高某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予以惩处。故诉至怀柔区法院。
对于上述事实,被告人高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均无异议,且有被告人高某的供述,被害人刘某的陈述,证人张某、曹某的证言,辨认笔录,北京农商银行怀柔支行储蓄对账单,身份证复印件,存折复印件,受案登记表,到案经过,常住人口基本信息,前科查询记录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无视国法,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故决定对其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近日,法院判决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元,同时责令其退赔刘某人民币20000元。
法官提醒
考试升学无捷径,莫要轻易信人言。开学季将至,面对骗子们的花样骗术,每位家长都要擦亮眼睛,保持理性,谨防升学陷阱。
(张丽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