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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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遭异地盗刷 法院判银行赔偿
房价涨了,卖主违约,该怎么办?
经公证的赠与合同, 所赠房产没有过户赠与人也不可单方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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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8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房价涨了,卖主违约,该怎么办?

 

案情介绍:

2016年1月份,钱某与薛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钱某购买薛某位于昌平区天通苑某社区的一套房产,房屋总价款为380万元,钱某在签订合同时,即支付购买定金20万元整,支付合同首付款180万元,共计200万元,剩余房款在办理完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约定,薛某在2016年12月份配合钱某办理完房产过户手续。但由于薛某贷款一直没结清,未取得房产证,虽然钱某多次催促,但是过户手续一直没有办理,直到2017年7月份,薛某才拿到房产证,于是钱某催促薛某赶紧办理过户手续。熟料,薛某却提出,这套房子经2016年,房价已经涨了100多万,提出让钱某多付70万,否则宁愿违约也不会交房。经多次沟通无效后,万般无奈的钱某来到了天通苑南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法律咨询,他该怎么办呢?

法律分析:

依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钱某可以要求薛某继续履行合同,如果薛某明确拒绝履行合同,则属于违约,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鉴于房地产市场的不确定因素,薛某违约行为导致钱某要用高于双方约定的价格购买同类型房屋,可以认定确实存在经济损失,薛某应根据增值评估的结论向钱某赔偿损失。同时《合同法》第114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即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或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但是违约金和实际损失不能重复计算。

工作人员建议钱某,要根据自身的情况,抓紧时间到法院起诉,避免产生更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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