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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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红色实物”也应倍加珍惜
“中暑是工伤”须法律执行来保障
远离网络谣言 相信科学亲近真相
对手机软件 要强化监管力度
伪造公章
强化证件管理 铲除假证滋生土壤
愿“服务职工清单”结出更多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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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8月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对手机软件 要强化监管力度

 

7月31日,工信部发布消费提示,第二季度,工信部组织对55款APP进行技术检测,发现违规软件42款,包括“天天捕鱼”等42款APP存在违规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恶意“吸费”、强行捆绑推广其它应用软件、恶意操控用户手机等问题。(8月1日中新网)

手机已经成为很多人工作生活必不可少的工具,其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一些恶意APP却乘机而入,成为毒瘤。据报道,工信部将恶意APP分为恶意扣费、隐私窃取、远程控制、恶意传播、资费消耗、系统破坏、诱骗欺诈及流氓行为这八大类。应该说,很多消费者均或多或少地下载使用过这些恶意APP,不胜其烦。对此,有关部门要强化监管力度,提高恶意APP开发者的违法成本。

一般来说,APP不能卸载、捆绑推广的设置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恶意扣费、窃取隐私更是像窃贼那样侵害了消费者的财产权和隐私权。一些行为甚至触犯刑法,应受到严厉制裁。如根据即将与10月1日施行的民法总则,非法收集、买卖、使用他人个人信息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刑法有关规定,非法获取个人行踪信息,通信内容50条的,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可见这些恶意APP不仅是违规那么简单,更可能构成违法犯罪。

消费者使用智能手机的目的是享受科技带来的便利。谁也不想让手机沦为被恶意软件控制的“肉鸡”,谁也不想让手机成为泄露隐私,无端扣除话费的元凶。打击恶意APP,不能只是提醒消费者卸载了事,要知道,有些恶意APP根本无法卸载,有些即便可以卸载,个人信息已经被泄露了。

规范手机软件,应强调开发者的主体责任。有必要出台强制标准,在搜集位置、扣费程序、卸载方法、隐私保护方面设置有利于保护用户权利的底线。凡是突破底线的,不仅应赔偿用户损失,还应被处以高额罚款。□史洪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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