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0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谣言涉及的当事企业是辟谣的第一责任主体,并要求严厉惩处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7月27日《人民日报》)
在自媒体高度发达的当下,食品安全谣言的危害不容小觑。有的食品安全谣言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后遗症”,如 “吃大盘鸡、泡椒凤爪感染禽流感”等谣言,尽管早已被辟谣,但是不少人在生活中还是将信将疑,生怕谣言成真。有时食品安全谣言甚至给某一个产业、某一类产品都带来了灾难性的损失,如一条“塑料紫菜”谣言足以给福建晋江等地的紫菜产业造成近亿元的损失。
治理食品安全谣言,事后的惩治可以起到震慑作用,但要防控谣言传播,光有事后惩治还远远不够,而应该将关口前移,从源头上实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要斩断谣言的传播,就要防止自己成为谣言传播者的“帮凶”,这是此次10部门联合下发通知中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谣言涉及的当事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主体要及时澄清真相,防止以讹传讹;谣言没有具体指向的,如“苹果打蜡有毒”等谣言,有关部门要组织研判,以适当的方式击碎谣言。另一方面,网站、微博、微信等传播平台,应当切实履行阻止谣言传播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对已经认定为食品安全谣言的,必须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止谣言继续传播。第三,广大网民应当提高识别谣言的能力,对没有求证的食品安全类信息,不要轻易转发。只有这样,才会凝聚遏制食品安全谣言的最大合力,使谣言从一开始就被击碎,缺乏广泛传播的土壤。
□许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