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甲公司是一家科技开发公司,公司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发现有关展示用的幕墙在市场上存在空白,该公司遂组织科研人员进行攻关,最终成功研制出一种新型结构的展示幕墙。新产品上市后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为保护知识产权,甲公司又将该成果申请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但前不久,甲公司在市场上发现了使用该公司拥有专利的相似产品,甲公司进行了调查后发现相似产品是由乙公司生产,而且乙公司在其网站上对其产品进行宣传,所用照片和对产品特性介绍与甲公司产品几乎一模一样。甲公司打算对乙公司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担心一旦起诉,乙公司会把网站上的内容删除掉。
公证员说
在这种情况下,甲公司可以考虑采取公证的形式将相关网站上的内容保全下来。保全证据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公民、法人的申请,在诉讼发生之前,依法对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提取的证据加以验证提取、收存和固定予以证明的活动。
在上述案例中,甲公司申办保全证据公证后,公证机构将首先审查申请人与所要保全的内容之间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如存在则可受理。而后,将对申请人登录相关网站、浏览、下载相关网页的过程进行忠实记录和描述,为当事人在今后解决纠纷中对已发生的该事实或行为提供客观证明。但需要提出的是:该公证不对所保全的内容是否侵犯了申请人(或第三人)的权益做出证明,也就是说,甲公司需要将上述证据与其他证据,如网站权属查询结果、侵权产品等相结合,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作为现代产权制度的重要构成、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保障,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而经过公证证明的事项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强制执行效力和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公证工作在服务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