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高温之下“休息令”不能形同虚设
共享床铺也应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经营
海外“游学” 不能游离监管之外
网络直播乱象频出 亟待管理规范
“彗星式”调研
弱势群体就业需要更多的爱心呵护
手写录取通知书 传递传统文化温情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7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外“游学” 不能游离监管之外

 

进入暑期以来,面向孩子的旅游市场日趋火热,其中,海外游学项目尤为惹眼。价格不菲的海外游学在北上广等一线城市缘何越来越受追捧?谁在操作这些海外游学项目?海外游学过程中,孩子在异国他乡的安全如何保障?围绕这些问题,《法制日报》记者展开了调查。(7月17日《法制日报》)

随着暑期来临,海外“游学热”也将如期而至。如“美国东西海岸+大瀑布+名校游学12~14日游”“2017暑假美国加州圣地亚哥微留学15日游”“英国影子朋友1对1插班15日游学游”“加拿大游学15晚16日游”等海外游学产品,均在火热预订中。然而,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海外游学看似热闹非凡,但大都是“只游不学”、盲目跟风的“烧钱”游戏,不仅背离了“游学”初衷,而且隐藏各类风险。

对于海外游学,目前国家并没有制定出具体的行业标准和制度,导致市场管理比较混乱,游学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不少机构打着“教育”的幌子,将学生们带到国外旅游景点,实质却仅仅停留在“到此一游”的层面,教育内涵和价值大大缺失。更有甚者,为了牟取眼前利益,不惜雇用“黑车”、降低餐饮质量、聘用无证“黑导”,连孩子们的人身安全都无法得到保障,这给游学活动带来了巨大隐患。

海外游学,不能游离监管之外。首先,应制定全国统一的《研学旅行服务规范》,对国内外游学产品开发、操作规范、市场规则、资格准入管理等,进行政策支撑和指导。同时,应创新教育发展模式,将国内外游学作为社会实践学习内容,纳入中小学的教学计划。再者,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建立若干个国际、国内“营地教育”接待示范基地,规范接待标准,引导国内外游学向健康、规范的方向发展。特别是,国家层面应出台有关法律,保护未成年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张西流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