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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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村医坚持维权讨还2.6万被扣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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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农村二十余年 政策补贴却被克扣
女村医坚持维权讨还2.6万被扣工资

 

尽管到村卫生室上班时已经没人再将乡村医生叫成“赤脚医生”了,但卢秀娟在心里一直把自己当成是赤脚医生对待。因为,20多年来她从来没有脱离过自己所居住的“都市村庄”,打交道的也永远是那些村民乡亲。

谈及自己的待遇,卢秀娟说,从1992年到2013年,她每月只能从村里领200元钱的补助,这也算是自己的工资。可是,按照北京市的政策,她每月可以领取1600元的政府补贴后,村里竟然把这些钱扣了,每月给她的工资还是几百元。

为此,她找村里问原因。村里的答复是,国家给了乡医补贴,村里发的工资就要相应地扣减。她对这个答复不满意,在屡次交涉无果后与村里打起了官司。最近,法院判决该村返还其被克扣的工资26400元。

女医生扎根农村 却没享受政府补贴

卢秀娟说,她从小就想当一名医生,但由于种种条件限制没能进入大学并成为大医院里的大夫。不过,她很幸运,凭着自己的努力在1992年3月到村卫生室当了一名医生。

“我们村位于北京市四环内,虽然当时还叫村庄,其实早已没有农活儿干了,是不折不扣的都市村庄。”卢秀娟说,那年她刚30岁,但很羡慕那些曾经热情为村民服务的赤脚医生。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缺医少药。尽管当年的赤脚医生的医疗技术与今天没法相比,但他们那一根银针治百病、一颗红心暖千家的敬业精神是我学习的榜样,并一直激励着我。”卢秀娟说,刚开始,村里人谁有个头疼脑热都找她看看。那个时候,虽然每个月只能从村里领200元钱的补助,但她很满足。

随着时间的推移,找卢秀娟看病的人越来越多,病人也并不都是简单的头疼脑热了。此时,她感到自己的医学知识明显不够用了,于是就积极参加医学专业自学考试,一有机会即参加各种形式的医学培训。

通过努力,卢秀娟很快取得了乡村医生职业资格证,成了一名正式乡村医生。此后,村卫生室变成了社区卫生服务站。

到了2013年,也就是卢秀娟在村卫生室工作20多年后,北京市为提高乡村医生收入水平,决定给予乡村医生政策补贴。但是,村里一直没有把这些补贴发给她。

国家给医生补贴

村里即降低工资

在个人收入上从来没有计较过的卢秀娟,很不好意思找村里要待遇、争补贴。但她听说是全市统一下发文件后,试了好几次才来到村委会。

村委会负责人告诉她,市里确实有这个文件。按照文件规定,在2013年,卢秀娟的工资可以从最初的200元涨到2000多元。

听到这个消息,卢秀娟心里非常高兴。“我工作20多年,工资终于涨到2000多元了。”她说,没想到国家会出台这么好的政策,使自己的工资一下子涨了1600元。

可是,到2013年7月发工资时,卢秀娟发现天创公司给她发的工资少了1600元,实际打到她工资卡里的钱只有几百元。

卢秀娟急忙找到村里询问工资少发的原因。村里的答复是,国家已经把补贴直接发给了乡医,所以,村里发的工资就要相应地扣减,而且国家补多少,村里就扣多少。

“按照村里的这个说法,国家的相关补贴实际上补给村里了。”卢秀娟对村里这个说法不认可。

接下来,卢秀娟找到了市里文件,该文件是北京市卫生局和北京市财政局共同出台的。文件说,为了提高乡村医生的收入水平,鼓励乡村医生继续扎根乡村,从2013年7月开始,对全市乡村医生每月给予1600元的补贴。同时,文件还明确规定:该乡医补贴直接向乡村医生直接发放,任何单位不能截留。

“村里的说法显然不符合文件规定,其做法完全违背文件精神。”卢秀娟说。

状告社区卫生站

一审二审均败诉

卢秀娟是本村村民,在村里没有成立天创公司之前,其工资一直由村里直接发放。2007年,村里成立了天创公司。此后,天创公司直接给卢秀娟发放工资。可是,卢秀娟实际工作的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是一家独立注册的医疗结构。

起初,卢秀娟并没有直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自己的乡医补贴问题。她找村里的村干部反映后,村里迟迟没有解决,每月仍然按照乡医补贴的标准1600元克扣卢秀娟的工资。

一直到2014年8月,卢秀娟才决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司法局推荐,她来到了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寻求帮助,中心指派张志友律师为她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卢秀娟从1992年开始一直在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由卫生服务站对其实际管理。尽管其工资由天创公司发放,但该公司属于村办企业,仍属村里主管。所以,张律师建议卢秀娟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用人单位,起诉要求其返还被克扣的劳务费。

之所以不以返还被克扣工资为由进行诉讼,原因是卢秀娟在2014年已经52周岁,超过了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此时起诉适宜以返还劳务费为由来进行。

在法院开庭审理时,张律师说,截至2012年5月,卢秀娟已经超过50周岁。因此,之后她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形成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社区卫生服务站克扣的卢秀娟的工资补贴,现在也称为劳务费。由于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克扣行为违反政策法律规定,故应返还。

社区卫生服务站向法院提交了两份证据,用以否认与卢秀娟之间的劳务关系。一份证据是卢秀娟与天创公司于2007年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一份证据是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内容为卢秀娟是本村村民,其与天创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针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答辩意见和证据,张律师则提出卢秀娟在实际上接受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其作为乡村医生也只能与医疗机构建立劳务关系。但是,该主张没有被法院采纳,一审、二审均认为,卢秀娟没有证据证明其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劳务关系,驳回了卢秀娟的全部诉讼请求。

运用对方证据重起诉

村里返还工资2.64万

张律师认为,在第一次诉讼中,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的卢秀娟与天创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村里出具的证据,可以拿来做卢秀娟起诉天创公司的证据。

于是,卢秀娟以天创公司为被申请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认为卢秀娟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予受理,她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与天创公司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并支付被克扣的工资。

天创公司否认其与卢秀娟之间的劳动关系,认为卢秀娟属于本村村民,并接受村里的管理,与一般劳动者的身份不同。而本村范围内村民的福利标准由村委会决定,属于村民自治范围,故本案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另外,卢秀娟也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不属于劳动关系。

张律师向法院提交了卢秀娟与天创公司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村委会的证明,并以此证明卢秀娟与天创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针对退休年龄问题,张律师提出,卢秀娟虽然超过50周岁,但其没有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仍然能够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天创公司与卢秀娟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卢秀娟发放工资,双方更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最终,判决该公司支付克扣的卢秀娟的工资26400元。

□本报记者 赵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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