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
针对当前普惠资源不足的现状,计划要求各地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支持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扩大公办资源;老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和新城区、城镇小区建设要按需要配建幼儿园;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对未按规定建设或移交、没有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全面整改,2018年底前整改到位;继续办好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优先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进行改建;各省(区、市)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逐年确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将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励和支持的依据,对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
同时,计划提出加大本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力度,支持地方通过多种方式为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补充合格的幼儿园教师;采取核定编制、区县统一招考管理等方式及时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配足配齐教职工并保障其工资待遇;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保体系。
根据幼儿园可持续发展需要和当地实际,相关部门将逐步制定公办园生均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的补助标准;进一步健全资助制度,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获得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