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记者从顺德法院获悉,劳动争议审判庭去年共受理案件1070件,同比上升47%。顺德法院对去年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分析,梳理出拖欠员工工资的现象增多、追讨加班工资现象尤为突出等。(5月2日《佛山日报》)
毋庸讳言,加班工资是根据《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情况下,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报酬。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实行加班工资,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从而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现实中,用人单位能够真正落实加班工资的并不多,何况不给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一般来说是不会给员工留下什么加班证据的,或者名义上不叫加班,却派给你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无法完成的活。这样,许多时候,员工加班就自然而然地变成“自愿”了,当然是被迫“无私奉献”。
也正因为用人单位无视劳动法规和员工权益,拒付或拖欠加班工资,近年来员工追讨加班工资的现象才会愈演愈烈的。无疑,讨回应得的劳动报酬,也是法律赋予员工的权利。可是追讨加班工资,往往是员工在单打独斗,结果“胳膊扭不过大腿”,员工要想讨到血汗钱,无异于与虎谋皮,难上加难。
就此而言,要让加班工资真正落地,让员工享有劳动尊严和幸福感,追讨加班工资不能光让员工单打独斗,而应有更多的力量参与。特别是劳动监察、仲裁等执法机构和工会组织,更要站出来替员工说话、撑腰,助力员工拿到加班工资。否则,讨加班工资的现象只会有增无减,社会的和谐也会因此蒙羞。
□和法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