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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工商分局成功调解一起 婴童游泳馆退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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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7年4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丰台工商分局成功调解一起 婴童游泳馆退费纠纷

 

近日,丰台工商分局接到一位消费者的关于婴童游泳馆游泳卡投诉。这位消费者2016年11月在中关村的一家宝宝星婴童游泳馆花费1200元办理了一张游泳卡,一直正常使用,但2017年3月份,消费者再去该店消费时,发现该店已经关门,门前贴了停店告示,并留了负责人联系方式。但消费者多次拨打门上告示中的电话,电话始终处于关机状态。消费者通过网上查询丰台区也有一家宝宝星婴童游泳馆,误以为是宝宝星游泳馆的总部,于是就向丰台工商分局投诉,要求该店退还游泳卡内未消费的余额。接到投诉后,丰台工商分局干部对位于丰台的这家宝宝星婴童游泳馆进行了调查。

据查,该店是一家宝宝星婴童游泳馆的连锁加盟店,并不是宝宝星婴童游泳馆的总部,按照相关规定,该店没有责任为消费者退还游泳卡内余额。

丰台工商分局消保人员多次与该店家沟通,最终店家同意消费者继续在本店消费未使用完的卡次,并为消费者提供了宝宝星婴童游泳馆总部的联系方式。

消费者的游泳卡纠纷得到了一个比较满意的解决。

在此,丰台工商分局也提醒各位消费者,在进行预付卡消费时,要理性消费,尽量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的商家,充值金额不宜过大,量力而行,消费后要保留相关合同票据,以免后期出现纠纷时,缺乏证据支持导致维权困难。

渠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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