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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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详解何谓夫妻感情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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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4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如何与失踪丈夫离婚 家人互殴算不算家暴 答应却不办户口能否离婚
法官详解何谓夫妻感情破裂

 

丈夫失踪7年,妻子寻人不着如何离婚?因家庭矛盾家人互殴,出手更重的一方算家暴吗?什么情况应视为夫妻感情破裂?近日,北京市通州区法院的法官结合该院审理的多起离婚案件对“感情破裂”进行了解读。

丈夫离家7年未归,妻子能单方起诉离婚吗?

法官:依法可公告送达文书缺席判决

夫妻因琐事闹矛盾,丈夫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妻子苦等7年不见丈夫踪影,遂起诉离婚。近日,通州法院经公告送达,依法缺席审结本案,判决双方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

1999年付某与张某结婚,2003年生育一女。2009年,付某和张某因琐事发生矛盾,张某离家出走。付某独自一人抚养孩子。付某在等待多年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张某离婚,孩子归其抚养。

对于付某陈述的情况,法官前往张某家中了解情况。张某70多岁的母亲称,自儿子离家出走后,她再也没有见过儿子。2014年张某父亲去世时,张某也没有回家。因张某下落不明,付某申请对张某公告送达起诉状和开庭传票。

公告到期后,法院缺席审理本案。法院认为,张某离家出走七年有余一直未有音讯,原被告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现原告要求离婚,依法应予支持,双方婚生女儿以原告抚养为宜。

法官介绍,根据民诉法相关规定,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可适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缺席判决。

另外,根据最高法司法解释,夫妻一方下落不明的,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本案的张某多年未归,亲人都不知道他的下落,适用公告送达条件。

丈夫承诺帮妻子入京未履约能离婚吗?

法官:不给办户口不是感情破裂情节

黄某是外地人,张某是北京市人。2012年,两人登记结婚。婚前,张某向妻子黄某承诺:到了一定年限便将其户口迁入北京。婚后,黄某多次提及此事,而张某一直没有办理。为此,双方不断发生争吵。

近日,黄某向法院起诉提出离婚,并称张某一直不把她当成家人,不给办户口,致使双方感情破裂。

张某不同意离婚。“我希望她踏踏实实地跟我过日子。可是,她经常在外面以工作为由不回家。而她工作的地点,她娘家人都知道,我这个做丈夫的不知道。”张某说,这种情况下,如果黄某户口进京了,二人的婚姻就走到尽头了。

张某说:“她娘家人也一直干扰我们的生活,她妹妹还打电话骂我,我觉得她娘家人这些行为是我们吵架的原因。我们夫妻俩的感情尚未破裂。”

法院认为,黄某起诉离婚,但没有提供两人感情破裂的证据。而张某向法庭明确表示双方尚有感情,不同意离婚,因此双方感情尚有和好可能,故暂不支持黄某的离婚诉求。

法官介绍,根据法律规定,有如下情节可以视为感情破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本案中,黄某没有提出感情破裂的证据,张某不给其办理户口不是感情破裂的情节,因此法院驳回了原告起诉。

丈夫殴打岳母被公诉能否算家暴?

法官:如果是互殴不能算家暴

黄某某起诉称,她和丈夫吴某于2007年7月结婚,婚后育有一女。2010年,她辞职专心照顾家庭,但丈夫仍然每天半夜12点以后回家,还经常夜不归宿。后来,还发现丈夫利用QQ与许多陌生人暧昧聊天。

黄某某说,2012年其母亲前来照顾孩子,她开始出去工作。期间,丈夫多次挑衅引起冲突,并辱骂殴打她。当年7月,又将其母亲肋骨打断构成轻伤。因此,她提出离婚。

吴某当庭表示不同意离婚,他因殴伤岳母已被提起公诉,但正在取保候审中。吴某说,他与黄某某尚有感情,黄某某母亲的伤是她夫妻二人吵架时老人在背后挠他,他无意间推一下所致,不是他故意打老人。

最终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并分配了家庭财产。

法官介绍,婚姻关系的维系应以感情为基础,本案的原被告在婚后未能注意夫妻感情的培养,致使双方因家庭琐事多次发生纠纷,多次报警,并发生互殴,法院认为,两人感情已破裂,判决两人离婚。

法院在审理中还发现,检察院的起诉状载明,吴某在家中因家务问题与其妻子黄某某、岳母李某某发生口角后互殴,三人均受伤,经法医鉴定:李某某为轻伤,黄某某为轻微伤、吴某为轻微伤。

法院认为,黄某某称吴某有外遇及家庭暴力,但其提供的相关证据并不足以证明其夫有外遇及家庭暴力之事实,且2011年7月3日一事已被认定为互殴,所以法院并未支持黄某某因遭到家暴和丈夫“出轨”而要求损害赔偿金的诉讼请求。

□本报实习记者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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