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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保障儿童用药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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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保障儿童用药很有必要

 

许多家长抱怨:孩子生病了去药店却买不到儿童专用药;不少药品说明书仅仅简单写着“小儿用量酌减”,却并未标明具体使用剂量。全国人大代表、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医院院长李甦雁建议国家立法对儿童用药予以保障,改变专业生产儿童用药品的企业积极性不高、研发能力薄弱、科研投入不足、新产品研发意愿低等现状。(3月14日《扬子晚报》)

目前儿童数量占全国总人口超过16%的比例,可在全国6000多家药厂中,专门生产儿童用药的仅10余家,明显处于供需严重失衡的状态。而据调研报告显示,儿童用药研发是所有药品研发投入最大、耗时最长、临床试验最复杂的领域之一,且与成人药相比,儿童药市场小、利润低、责任大,导致药企生产的积极性不高。

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在供给侧改革方面下功夫,制定相关法规,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强儿童药研发生产。2014年6月,包括国家发改委、卫计委等在内的六部委在儿童药领域发力改革,公布了《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在儿童用药申报审评及企业研发等方面提供利好新政。这是一个好的开端,让家长和药企看到了希望,但《意见》只是政策性文件,还是要尽快立法,建立一套完整的保障体系。

需要依法完善儿童药市场流通管理制度,控制药物质量安全,规范儿童药说明书。儿童药的价格问题,也是比较敏感的,目前由于品种少,部分儿童药价格过高,需要通过价格杠杆来调节。同时,及时将儿童适宜剂型、规格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的方式,既可以减少消费者购买药品的负担,又能鼓励企业继续研发生产。□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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