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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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索赔”是集结消费者力量的重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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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3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千万索赔”是集结消费者力量的重拳

 

记者3月12日从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委会”)获悉,3月8日,广东省消委会代表消费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令此案中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以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病死猪肉的犯罪嫌疑人20人承担赔偿金1006.2万元,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律师费及诉讼费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3月13日《新快报》)

据了解,此案是全国第一宗“消费公益赔偿之诉”。而这一民事公益诉讼已经酝酿多年,有意选在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之际提起,而且消委会向此案中的犯罪嫌疑人索赔达一千万元,可说是天价索赔,这些是此案的亮点,也让这起诉讼显得格外有意义、有价值。

这起案件性质极为恶劣,相关涉案人员,放任病猪、死猪入场屠宰,对猪肉喷洒或浸泡有毒有害液体后进行销售。最保守估计,这些问题猪肉至少卖了一年半,而流入市场至少有十万斤。这该有多少消费者受到欺骗,食用了这些问题猪肉?又伤害了多少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这些不法商人及一些相关部门人员,让病死猪肉大量流入市场,就应对他们实行惩罚性损害赔偿。但大多数消费者受制于或对此并不知情,或是购买数量不多,而单独维权成本又太高等诸多原因,不愿诉、不能诉。广东省消委会作为省内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唯一适格主体,替广大消费者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就显得义不容辞。广东消委会的做法值得各地借鉴,相关部门要替弱势的消费者维权,替消费者作主,让肆无忌惮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分子得不偿失,让被损害权益的消费者,能通过消委会将分散的消费者诉求集结成一股力量,变成重拳砸向不法分子身上。

□戴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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