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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工商分局 开展有奖销售活动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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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7年3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丰台工商分局 开展有奖销售活动专项整治

 

近日,丰台工商分局陆续接到多起消费者投诉举报,反映在丰台区内多个商场存在违法有奖销售活动。丰台工商分局稽查大队组织执法力量,对辖区各个商场的违法有奖销售活动进行专项整治。在现场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多个商户存在下列违法行为:

1、利用消费者对翡翠珠宝等饰品专业知识的盲区,精心策划抽奖活动,利用抽奖活动,诱导消费者购买质次价高的翡翠珠宝等饰品。例如,某商家的抽奖活动,最高奖是可以一折购买价值上万元的玉器,其实这些玉器实际价值远低于消费者一折购买的价格。

2、利用“透明”奖券,随心所欲设置奖项。有些不良商家,虽然按照相关要求向消费者公示了抽奖活动中的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数量等信息,但实际抽奖活动中,商家利用手中的“透明”奖券(即未刮开就知道是何种奖项),随意更改有些奖项的中奖概率,降低消费者得便宜的概率。例如,某商家设置的特等奖是免费赠送礼品,而其他奖次则需要消费者花费一定金额才可以领奖,从而获取不当利益。

3、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法律法规对于有奖销售活动有详细严格的规定,经营者举办有奖销售,应当向购买者明示其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种类、兑奖时间、方式等事项。属于非现场即时开奖的抽奖式有奖销售,告知事项还应当包括开奖的时间、地点、方式和通知中奖者的时间、方式。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的商家未公示兑奖时间,导致消费者在兑奖时,会被告知已过兑奖期限的情况。

针对以上情况,丰台工商分局稽查大队已责令涉嫌违法的商户停止违法有奖销售活动,并按照相关要求,向执法人员提交相关材料说明,接受进一步处理。同时,丰台工商分局也提醒消费者,在参与有奖销售活动时,要谨慎对待从天而降的“大馅饼”,因为,那很有可能是不法商家精心布置的“大陷阱”。渠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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