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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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翁来求助,耐心解答伸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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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翁来求助,耐心解答伸援手

 

2017年2月9日, 80多岁的郭大爷来到延庆工商分局康庄工商所寻求帮助。

2月8日,郭大爷去昌平买药,顺便在昌平一家超市购买了一些生活用品,回来后核对购物小票时发现,购买的促销装酸奶的价签上标注为13.9元,而结账时实收金额为17.9元,发现问题后郭大爷及时与超市电话取得联系,对工作人员说明了情况,而工作人员并没有按照在电话中承诺的在次日给郭大爷答复。

郭大爷再次电话联系该超市时,超市工作人员推诿责任,态度极不友善。无奈之下来到康庄工商所寻求帮助。

康庄工商所工作人员耐心听取了郭大爷的诉求后,向郭大爷解释超市不在康庄工商所的管辖范围,郭大爷的投诉无法受理。

但是看到郭大爷年岁已高,身边没有子女照料,行动也不方便,便主动帮助郭大爷拨通相关投诉电话,帮助郭大爷说明情况、理清诉求,并帮助郭大爷通过电脑邮箱向相关部门传递了相关证据照片。

2月13日下午郭大爷再次来到康庄工商所,专门向工作人员表达感激之情。原来,在管辖地工商所的调解下,超市负责人在2月10日下午通过电话向郭大爷承认了工作失误,表达了歉意,赔偿了郭大爷300元现金,郭大爷对结果表示满意。

消费提示: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看清标价,结账后当场核对商品和票据,如有问题当场解决,减少维权成本。

经营者要注意核对校验商品标注价格与结账系统内价格,减少失误,避免对消费者产生误导,造成损失。在消费者发现问题后要妥善处理,态度诚恳,满足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延庆工商分局 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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