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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工商分局 取缔无照经营电动自行车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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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7年2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丰台工商分局 取缔无照经营电动自行车商户

 

近日,丰台工商分局接到群众的举报,反映在丰台区刘家窑桥南榴乡路西侧有一销售电动自行车商户涉嫌无照经营。接到举报后,丰台工商分局方庄工商所组织执法力量对该地点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来到现场后,发现该商户屋内外摆放有不同品牌的多辆电动自行车,该店负责人未能提供营业执照,涉嫌无照经营。

此外,执法人员发现该店负责人未能按照相关要求记录进销货台账,相关进货票据也留存不全,该店电动自行车的进货渠道存在很大隐患,品牌质量也不得到有效保证,消费者从该店购买自行车,不但容易因车辆质量问题危害人身安全,而且极易出现售后维权商家跑路情况。

执法人员一方面责令商户立即关闭店铺,到工商所接受进一步处理,另一方面,督促商户张贴关门告示,告知消费者后期维修、退换货途径,履行责任,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渠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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