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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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维权助19位职工获赔12万
新鞋穿着不适 工商帮助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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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7年2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鞋穿着不适 工商帮助换货

 

俗话说:鞋大鞋小,只有脚知道。前不久,田女士花了520元从延庆某商场购买了一双棉皮鞋,回家后穿着感觉不适,有些夹脚。第二天田女士来到商场,要求换货。经过检查后,商家以鞋底脚掌心及鞋后跟处有明显磨损为由不予退换。双方协商未果,消费者遂向延庆工商所投诉。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了消费者与商家,约定双方到工商所面对面进行调解。经过耐心调解,商家表示愿意为消费者办理换货手续,价格多退少补,田女士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延庆工商分局在此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鞋类商品时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认准店铺。

消费者在选购鞋类商品时,应该在正规的商场、专卖店购买,如果在路边的小商店购买时,应该查看商家有无工商营业执照。

二是详询材质。

购买前要仔细询问销售人员所购鞋的材质,要注意发票或信誉卡上标注的材质,如未注明则要求对方注明,切不可含糊地被销售人员搪塞过去。一旦发生纠纷,销售凭证是最有力的证据。

三是亲自试穿。

消费者应该双脚对鞋子进行试穿。很多人误认为新鞋都有“磨合”期,穿一段时间后就会“跟脚”。其实不然,质量好且尺寸合适的鞋子应是穿上后立刻会有舒适感。不要盲目地把自己原来穿的鞋号当做一成不变的尺码。在不同的健康状况下,脚的尺码也会发生微小的变化。即使在尺码相同的情况下,不同品牌的鞋也会大小不一。

四是留存收据。

消费者在购买后,应该留存交款凭证及收据,以便出现消费纠纷时,可以更便捷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延庆工商分局 曲远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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