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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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延长工时不能获取加班报酬
员工参与单位春游受伤,也属工伤
合同载明的工资低于实际工资 是否要吃哑巴亏?
私拍聊天记录还举报 是否侵犯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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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7年2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私拍聊天记录还举报 是否侵犯隐私权?

 

编辑同志:

半个月前,我在上班期间忙里偷闲,悄悄与一位闺蜜通过QQ聊起了如何从网上购买服装,以及我所购买的一套衣服的经过。吃午餐时,我因一时疏忽,忘记关闭的这个聊天记录被隔壁办公室来拿材料的李某发现。

李某通过手机进行拍照,私自留存全部聊天内容后,直接反映给了公司领导。公司领导以我上班时间上网闲聊,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让我在全体员工会议上作了口头检讨,并取消了我当月的奖金。

请问:李某未经我许可,拍摄并“出卖”我聊天记录的行为,是否侵犯我的隐私权?

读者:王晓霞

王晓霞读者:

李某的行为并未侵犯你的隐私权。

一般来说,是否构成侵犯隐私权,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隐私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四个要素来认定,而且四个要素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与之对应,判断李某是否侵犯你的隐私权,同样必须结合这四个要素来进行考量。通过比较,本案并不具备对应要素:

一方面,你并不存在隐私被侵犯的事实。

所谓隐私,是指不愿意为人所知或不愿意公开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生活秘密,包括私人信息、个人私事、私人空间等等,而你与朋友所聊的如何从网上购买服装以及你所购买的衣服,不管你愿不愿意公开,只要打开网站,便是众所周知的问题,根本不存在“私人”秘密性质,因此,不属于隐私范围。

更何况公司对你作出的、让你在全体员工会议上做口头检讨、取消你当月奖金的处分,所根据的是你在工作时间的聊天行为,并不在于聊天的具体内容,不管你的聊天内容如何,公司都可以作出同样的处理。而公司是否对你作出处理、如何处理,李某根本没有决定权。

另一方面,李某的行为并不违法。

李某发现你上班期间与人网聊的行为及其内容后,通过手机拍照的形式固定下来,但其没有私下向无关人员传播,而是上交给公司领导,表明其目的在于帮助执行公司纪律,不在于对你进行不当的攻击、毁谤等。因此,该行为具有正当性且不为法律所禁止。

再一方面,李某不具有主观上的过错。

虽然你被责令检讨,但导致这一后果的关键是你自身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属于“自作自受”。而李某并不希望你网聊,也没有预见你会网聊,其对你网聊的发现纯属意外,对你网聊所导致的后果亦没有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颜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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