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不少农民工带着行李开始了自己的“雁归”之旅。在这些人中,有的人年后还会回来继续做工,有的人则想要寻找另外的就业机会。不少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进城务工的第一代农民工,岁数已接近中老年。他们中的不少人都不知道自己打工时有没有交社保,也不知道现在缴纳的养老金,将来“关他们什么事儿”。(1月19日《工人日报》)
众所周知,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种,均为法定,其中,前三种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后两者完全由企业承担,社保制度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能够获得最基本的保障。而要获得上述保障,其前提是企业和个人依法足额缴纳社保,否则最终受损的还是劳动者。
补上农民工养老“欠账”关键还是靠制度。一是完善补缴续缴政策,做到有章可循。当下对于高龄农民工而言,补缴是个大障碍,并非想补就能补,且个人补缴养老保险应按照本年度或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如此,一次性补缴社保的金额就会很高,一些农民工权衡利弊往往会选择放弃。这就需要将政策再细化,再便民。二是简化社保跨区域转接手续。2014年以来,我国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等文件,从制度上解决了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镇职工跨地区、跨城乡流动就业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和接续问题。这就需加强政策宣传,让广大农民工掌握社保跨区域转接的手续与技巧。三是严而又严的监管制度。企业和员工对社保缴纳不积极,与法律意识淡薄有很大关系,同时也是劳动用工监管不严所致。如果加强监管,企业和个人少缴或补缴社保的现象就会大大遏制。
要让社保真正惠及到每个人,需要的是企业和个人遵守法律,依法足额缴纳保险,而不是一味地钻法律的空子,不履行或少履行缴纳社保的义务。因此,这就需要政策和制度不断持续给力,既要补上农民工养老“欠账”,更要避免发生新的“欠账”。□杨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