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生活
3上一版  下一版4
 
消费五留意 舒心过大年
春节境外旅游 需上好保险
丰台工商分局通过节点化管理 处理年前投诉举报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1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春节境外旅游 需上好保险

 

新华社电 新春佳节临近,选择境外旅游已成为消费新时尚。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境外旅游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谨防“低价团”,谨慎购物,上好相关保险等。

北京市消协提示,消费者在参团时不要只考虑价格因素,还应综合考虑旅行社资质、消费者评价等多方面因素。在签订合同前,要明确团费所包含的项目、具体行程安排以及购物次数等内容,不要轻信低价团费宣传。

在境外旅游购物时,消费者不要轻易委托导游或他人代理购物,需导游代购时也要主动索要购物凭证,以便事后维权。同时,自身在购买产品时,也一定要先了解其性能,由于各国(地区)相关规定不同、标准不一,有些产品未必适合在国内使用,避免冲动消费。

消费者如发现商家或导游存在强买强卖、欺诈消费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时,要及时收集权益受损的相关证据,避免正面冲突,待回国后立即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北京市消协建议消费者出国旅游上好保险。消费者选择旅行社参加旅游前,首先要询问清楚旅行社是否为自己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如果旅行社表示已投保意外伤害保险,请主动索要和查看投保单。消费者在选择购买境外旅游保险前,应先查看以往购买的保险,有的商业保险项目较多,可能已包含出行、旅游的相关保险。如果消费者要参与高风险运动,应选择将这些高风险运动列入承保范围内的险种。一旦在境外遇险后,应尽快拨打客户服务专线,同时保存好与保险事故相关的证明和票据,如意外事故证明、收费收据、疾病治疗记录等,以便索赔。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北京市总工会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DC备案:京ICP备05021144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30017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