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晚,铁岭市民王女士(化姓)在孩子班级家长微信群内,看到了班主任发送的一条信息:“各位家长:如果你希望你的孩子三年后考上高中,那么你们就按照我们考试前的约定,所有的科目以及格为标准,不及格者差一分发一元红包。群里多少人就发多少份。”老师留言过后,一些家长分别发出了标有“惩罚”字样的红包。(1月15日《华商晨报》)
按照这位班主任的说法,当初让家长发红包,只是想让家长配合老师多督促孩子们学习,消除不及格。而且家长们并不是按照成绩发的红包,学习成绩好的和不好的,都有家长发红包,都是意思一下。不过,老师“罚”家长在班级群发红包,这种做法无疑是很不合适的。
首先,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方式,它的实施主体只能为国家行政机关或是被授权组织,老师没有权利这样做。况且,老师“罚”家长发红包的同时,自己还参与抢红包,有变相牟利之嫌,与师德要求相悖。其次,“罚”发红包无助于引导家长主动配合老师,督促孩子学习,反而会造成一些家长对老师的不满和抵触情绪,认为老师是歧视自己的孩子,从而不利于家校合作。与红包本身的金额相比,“罚”发红包带来更多的是羞辱感。不仅家长感到脸上无光,容易激化家庭矛盾。
“罚”家长发红包是“开错药方”。与其一罚了之,不如努力提高家长对于家庭教育的重视程度,传授给家长教育孩子的方法和技巧。老师应该利用家长会、家访等渠道,积极和家长沟通,一起分析每个孩子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拿出解决办法,厘清家长和老师的各自责任,进而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家校合力。一言蔽之,要想家长督促孩子学习,授人以渔才算开对了药方。□张枫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