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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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规范租房乱象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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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规范租房乱象刻不容缓

 

我国目前的租房市场仍不规范,“黑中介”、假房东、二房东重重设卡,“霸王条款”、无理涨价、房租欺诈、不退还押金等现象依然存在,租房者的权益经常得不到保障。(1月3日《法制日报》)

一边是我国的房屋租赁市场非常活跃,一边又是“黑中介” 、房东、假房东肆意而为,想涨价就涨价,想赶人就赶人,租房者的权益经常得不到保障,房屋租赁市场主体地位严重失衡导致乱象纷呈。

租房乱象不容小觑。首先是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环境,房产中介不能提供真实准确的中间代理服务,侵犯了民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其次,房租欺诈、弄虚作假者得利,产生劣币驱除良币效应,很多中介竞相效仿,恶性竞争愈演愈烈,“一房几租”“虚假合同窃取房款”“ 强制代办收费”等丑闻频出,破坏社会稳定。

201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旨在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促进我国住房市场由以售为主向租售并举转变。近日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也郑重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而租房乱象明显背离了住房的基本属性和调控政策要求,必须予以严格规范。

租赁市场的有序发展和规范,需要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的立法,制定专门住房租赁市场法律,强力遏制无理涨价、不退还押金等“霸王条款”,细化租户利益保障制度,切实保护租赁各方的合法权益,让房产平台、经纪人、租房者都能清晰地知晓违规的界限与成本,提高准入门槛,厘清行业规则,加强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管理,形成房屋租赁市场的正规化、专业化、品牌化。□斯涵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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