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香阑)11月18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中心授予北京市职工物价监督总站为“全国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同时双方签订合作意向书,在商品与价格服务监测等多方面开展合作。
成为市发改委的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后,北京市职工物价监督总站采集的数据将纳入到市里统一的数据库中,并按照总体要求开展商品与服务价格的监测工作。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物价监督总站的职工物价监测工作是对市发改委价格监测的补充。前期就业务方面的合作,发改委与物价监督总站接洽过多次,为了合作更加规范,以后要无缝衔接,互通有无,把工作做得更好。
市职工物价监督总站站长郭峰表示,商品价格及价格走势与职工生活息息相关,与市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合作后,对价格数据采集有了固定的要求和规范,采集数据会更加准确。
图为授牌现场。王香阑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