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晚上的,近600名女生在宿舍楼内被罚站?9月27日,陕西岐山县一位家长反映,一周前,因为高一女生晚上在宿舍里吵闹,益店高中宿管老师处罚该楼近600名住宿女生罚站至次日凌晨5点。益店高中一名副校长称,罚站属实,但学生只在室外站了半小时。(9月29日《华商报》)
熄灯后,因高一女生大声喧哗,老师将该楼近600名女生集中训话并罚站,导致很多学生感冒。这种“教育”方式值得商榷之处有两点:一是“连坐”,仅仅由于部分高一女生喧哗,就不由分说对包括高二、高三在内的所有女生“集训”并罚站,这种一杆子打翻一船人的“连坐式”处罚,因少数人过错而牵连无辜,让更多与此无关者代为受过,是否合适?二是惩罚过火,有女生不遵守学校住宿纪律当然要处罚,但这种处罚本身应不是目的,而要把握好分寸,督促其知错改错。夜里被罚站多时,许多女生被冻感冒,难道这就是老师要达到的目的?
进而言之,这种教育方式的效果如何,也值得探讨。或许在当事老师看来,将处罚“扩大化”,既惩罚了不遵守校规的女生,又顺带着教育了更多女生遵章守纪。问题是,教育具有针对性,谁犯错就追究谁的责任,问责不可泛化。当事老师这样处理问题,看似教育了所有女生,实则淡化了涉事学生的错误,而让所有女生为之埋单,其施教的荒谬和盲目性自不待言。它不仅使违纪学生不能切实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加以改正,更会让受牵连的女生产生不公平感,实则是一种失败的教育方式。
教育是一门艺术,就看教育者能否拿捏有度地掌握好各种教育方式。就惩戒教育来说,固然是一种不可或缺的教育手段。运用得当,可以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担当意识,但正所谓过犹不及,滥施惩戒,就会像这起事件中的当事老师那样,滑到受人诟病的体罚上去了。
□屈正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