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梅,女,1974年3月出生,平谷区山东庄镇西沥津村村民。
2003年,丈夫前妻在法院门口将判给她抚养的4岁女儿抛下后,就没了音讯,刘玉梅并不计较,待这个女孩视如己出。2014年丈夫去世,她独自担起赡养体弱多病的婆婆和照顾两个女儿的责任。事后,前妻想带走女儿但孩子选择了刘玉梅。淳朴善良的刘玉梅赢得了婆家人和乡亲们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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