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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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应用好对用人单位说“不”的权利
“一斤螃蟹半斤皮筋”该改改了
“人没了支付宝还在” 并非杞人忧天
公共自行车“短命” 应该查查“病因”
不敢接
别让广场舞成了广场“武”
对添加罂粟壳者 要加大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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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9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斤螃蟹半斤皮筋”该改改了

 

近日,连云港的李女士买了五只螃蟹,45元一斤。回家后,李女士从螃蟹腿上拆下的皮筋竟有半斤重。折算下来,皮筋就值25元。摊贩回应:螃蟹上的皮筋都是养殖户绑上去的,所以商户们也只能这样卖。(9月20日《北京晨报》)

秋风起,蟹脚黄,现在正是吃螃蟹的大好季节,市场上的螃蟹也是各种各样,诸如“阳澄湖大闸蟹”这样的知名品牌螃蟹,即便动辄卖出天价,也阻挡不了老饕们追捧的热情。但消费者发现,在市场上购买螃蟹的时候,不管价格高低,都存在一个让人不吐不快的现象,那就是用来捆绑螃蟹的皮筋或草绳,实在是太粗太重了,甚至达到了一斤螃蟹半斤皮筋的程度。这对于那些价格昂贵,动辄几十上百块钱一斤的螃蟹来说,消费者显然很吃亏。

不管是商贩做的手脚也好,还是螃蟹养殖户们不厚道也罢,这种一斤螃蟹半斤皮筋或草绳的“套路”,都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肆意侵害,也该到了被改改的时候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而商家把不能食用的皮筋、草绳和螃蟹以捆绑物的名义强制性卖给消费者,一方面涉嫌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中“计量正确”的规定,另一方面还涉嫌“强制交易”行为。

说到底,只有政府职能部门通过监管遏制一斤螃蟹半斤皮筋的问题,才能让商贩守规矩,同时也倒逼螃蟹养殖户拒绝用粗大的吸水性皮筋和草绳捆绑螃蟹,从源头上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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