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晚8时50分,网名为cccccn5的网友在某网络平台发了一则“难言之隐,送养孩子”的帖子,称:“女孩,预产期10月底!因家庭发生变故,夫妻共同决定,只能送养孩子,我们可以提供一切合法资料手续,人贩,对孩子不好者勿扰!”而记者发现,在不少QQ群内,活跃着一大批公开“送养”“领养”的人。(9月6日《新京报》)
如果不是媒体记者的明察暗访,普通人很难窥见网络送领养孩子这一隐秘世界各种秘密。记者的调查表明,借助QQ群、微信群等网络平台,有意送养孩子者和有意领养孩子者,就像是生意人谈生意一样,互相试探着、比较着、选择着,而其中还有送养者明确提出需要“适当补偿”。看上去双方你情我愿,无碍他人,而且还各自解决了自己生活中所面临的问题和困境,但实际上这种私下领送养孩子的行为背后隐患重重,让人不得不防。
首先,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相关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简单点说,就是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应当依法在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取得合法证明。
但是这些通过网络送领养孩子者,或者送养者不符合送养资格,或者领养者不符合领养资格,也就意味着双方的行为完全是违法的。更加严重的问题是,因为双方都是通过网络进行洽谈、协商,只有最后“交接”孩子的时候才见上一面,所以对于彼此的真实情况根本无从了解,这就很难避免有人贩子混杂其中
我们在呼吁公众通过合法渠道,走合法手续进行孩子的领送养之外,国家有关部门也要革新监管理念和手段,不能非法送领养孩子都“上线”了,你还在“线下”。与此同时,相关政府部门还要加大儿童福利保障的投入,拓宽收养渠道,对网络平台、民间机构实行准入机制和监管机制,来规范民间收养体系,遏制和打击非法收养现象。
□苑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