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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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新能源车卡在最后一公里上
垂钓也必须守法
究竟谁贱卖了 车主的信息
天上不会掉馅饼 要警惕“一元购”
“小网民”增多
向受惊食客道歉 体现执法文明
“养生月饼”只是一个噱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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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9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究竟谁贱卖了 车主的信息

 

为了拓展客户资源,重庆一家信息咨询公司的老板周密通过网络向他人购买20余万条公民个人信息,平均每条信息的价格仅为1分钱。近日,周密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重庆市巴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审查起诉阶段。(9月5日《检察日报》)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像手机打车软件、订餐软件等热门应用,在给用户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增加了信息泄露的风险。现阶段除了办理银行信用卡等金融业务外,办理手机通讯服务、超市及商场的会员卡服务、网上购物、租赁或买卖房屋、医院就诊、游戏注册认证等,都可能成为信息泄露的渠道。我们的信息无处不在裸奔。

据《中国青年报》的一项社会调查显示,有88.8%的人表示有过个人信息泄露而遭遇困扰的经历。在深圳全市累计每年泄露的孕产妇个人信息达10万余例!不法分子还将4万多条信息制成“泄密光盘”销售,每条信息0.3元,一张光盘1.2万元一口价销售!个人信息作为“商品”被廉价出售,各种垃圾短信、垃圾邮件、骚扰电话等,严重干扰人们的正常生活,甚至危及生命、财产安全。

个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严禁买卖。刑法规定,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购买个人信息被逮捕,那么究竟谁贱卖了20余万条公民个人信息?应该依法严厉查处出卖信息的不法分子。

我国应尽快制定统一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采集、使用和保密等问题作出详细规定,加大严惩力度,做好控制源头和防范,以切实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但愿我们的个人信息不再裸奔,不再被贱卖!

□吴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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