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国:应该及时修订和完善现行法律规定,确定运营商一方的“实质审查义务”,避免停留于“表面审查”。针对不同的资费使用纠纷类型,应该出台具体操作细则,理顺和区分运营商和客户在合同履行中的权利义务,避免权利保障处于混沌状态中。如此,不仅可以强化运营商的责任承担,倒逼运营商监管技术的提升,还可以避免出现推诿扯皮现象,让权利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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