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陈光标为法定代表人的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被曝搜出大量假章。昨天晚上,陈光标回应称,涉嫌伪造公章事件是公司原高管所为,涉及金额达3亿多元。事发后,公司原副总经理蒋某被警方刑事拘留,之后被取保候审。(8月9日《京华时报》)
南京警方在黄埔公司内搜出170余枚涉嫌伪造的公章。陈光标报了警,并声称,假章致损失3亿多元。作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著名企业家、慈善家陈光标,不知道对公司高管伪造公章的实情是不是一概不知,但是无论如何,作为企业的法人代表,陈光标都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但是,如果把“假章事件”的责任推给陈光标一人也实在不公平。的确这几年“标哥”的“高调慈善”很忙,累并快乐着的“标哥”没有时间和精力用来打理企业经营,而是把大多数时间用在“高调慈善”上,企业生产经营交给他信赖的高管来打理,于是“标哥”的团队里就有人钻空子,趁机捞油水,170余枚涉嫌伪造的公章也就应运而生。
“标哥”很傻很天真,摊大事了,“假章致损失3亿多元”了还念念不忘慈善:“若追回将全用于慈善”。 “标哥”要为企业涉嫌伪造公章事件承担一定的责任,伪造公章的高管当然要付出应有的代价。但是,伪造170余枚假公章,有关部门为什么没有及时发现?这些假章究竟从事什么违法经营活动?有关部门的“表哥”们也难逃干系。相关部门平时的管理监督又到哪里去了?是不是因为陈光标是公众人物,而睁只眼闭只眼,这么多假公章在从事非法经营活动都没有发现?这是工作失职渎职,还是有什么难言之隐?陈光标的假公章事件,应该查个水落石出,究竟谁对170余枚涉嫌伪造的公章负责,难道只有“标哥”一个人承担,有关管理部门的“表哥”们没有一点责任?
□汪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