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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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法院为员工讨回9万元案款
员工主动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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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砖厂因污染环境被关停 无钱无房无车调解难以执行
房山法院为员工讨回9万元案款

 

“法官,谢谢您了!”来自房山区韩村河镇的农民张某向执行法官杜鹏鞠了一躬。2016年6月20日上午9时30分,房山法院执行法官在大法庭向来自房山区韩村河镇西周各庄村的30名农民发放9万元执行款。

【案情回顾】

2014年11月,北京房山区某私营砖厂因生产涉环境污染被政府关停。砖厂不能继续经营对于马永(化名)等33名农民工确是噩耗,因为这意味着他们得以生计的着落没了。

马永等33名农民工均为农民,且年龄都大于45岁,最大的已经55岁,常年在砖厂工作,从事拉料、上料等工作,经常吸入粉尘,身体状况不佳,在这种情况下显然已难再就业。但他们确是家里的顶梁柱,如此,对于上有老人要赡养,下有孩子要教养的马永等人来说,失业就会使家庭陷入困境。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马永等人向房山区仲裁委申请仲裁,因为马永等人自2006年就在砖厂上班,但直到公司被关停,公司都没有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无奈之下,马永等人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权。2015年5月底,经房山区仲裁委调解,作出砖厂向马永等30人各自给付3000元的调解书。

时隔三个月,砖厂没有履行仲裁调解的内容。马永等人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5年9月,执行二庭杜鹏法官收到马永等人的执行案件,考虑到该案涉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他决定立即采取执行措施:一是网上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二是前往砖厂现场了解情况。经调查了解到,砖厂账户余额不足百元、无房产及车辆。

于是执行法官又辗转找到砖厂的法定代表人庞某。庞某已经年近六旬,而且患有多种疾病,法院对其无法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眼看案子又陷入了僵局,但在多次给庞某做思想工作后,执行法官发现庞某似乎动了恻隐之心,于是杜法官一方面将砖厂厂房查封,另一方面继续给庞某做思想工作,迫于法律的压力,庞某最终愿意主动履行,最终庞某经多处筹凑给凑齐了99000元案款。

【发款现场】

由于有三位农民没有来法院领款,也没有委托他人领款,所以执行法官细心地告知在场领款的人转告这三位农民尽快到法院领款。

由于需要填写的手续较多,案款发放时间近一个小时。在案款发放完毕后,有一位农民李某拿着仲裁调解书找到了杜法官,说是同村乡亲向法院申请执行时他在外地,没有申请执行。杜法官耐心解释说需要先到立案庭立案后才能领取这3000元,并指导李某带上身份证件赶紧去立案。

据了解,房山法院在前期已经将这些农民工的工资执行完毕,加上今天发放的3000元补偿金,农民工已经拿回全部的赔偿。“对于农民工的案件,考虑到他们的现实困难,我们本着优先办理、加急办理的原则,通过农民工绿色通道,尽量最快速度执行完毕。”执行法官杜鹏介绍说。

□通讯员 赵红巧 赵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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