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员工花名册、工资支付台账这几个必须对的上,一个也不能少。”6月23日,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对所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统一执法日活动。记者跟随市劳动监察大队督导组到东城区崇文门外的一家物业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统一执法日当天,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152人,检查用人单位 1564家,涉及劳动者10.8万余人,下达询问通知书181份。
重点查建筑、交通、餐饮业等
记者跟随东城区劳动监察大队的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崇文门外的一家物业公司,执法人员向公司相关负责人出具了本次检查的相关文件并介绍了情况。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法律法规,有效防范和处理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市人力社保系统行政部门自2016年6月15日至7月29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范围是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企业及钢铁、煤炭企业。
本次检查内容共九项,即: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情况;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治欠保支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时、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以及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高温津贴发放成关注重点
正值高温天,高温津贴的发放是很多劳动者关注的话题。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劳动监察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高温津贴的发放也是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按照现行的规定,本市高温津贴采用按月支付制度,每年6月至8月,只要在室外露天作业人员或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都应该按月拿到高温津贴。
具体为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对于高温津贴应发未发的或者低于发放标准,劳动者可向人力社保部门12333举报。
发现问题现场要求整改
在检查现场,该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将各类人事合同、名册和台账进行了整理待查,并整理好码放在4个纸箱内。劳动监察人员一边查看劳动合同等台账,一边就企业的用工情况进行问询。
据了解,该公司是一家物业公司,员工比较复杂,既包括企业聘用的人员,也包括保洁、保安等外包公司的员工。鉴于该公司的不定时工时的特点,劳动监察人员还重点检查了该公司的不定时用工的资质和加班费支付的情况。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抽查,监察人员发现该公司的用工相对规范,只是在员工入职表中没有公司的印章,法律效力不够,建议企业以后加强这方面的法律意识。
按照规定,对在此次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将依法对用人单位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除依法进行处罚外,对其违法行为事实将依据《北京市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规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布,并将其违法行为记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或欠薪逃匿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法定情形的,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人力社保部门的统计,截止到2016年5月底,全市劳动监察机构共检查用人单位38659户次,同比增长12.64%;共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5448件。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445件,同比上升2.22%;共为9518名农民工追发工资6215.58万元。
□本报记者 闵丹/文 周世杰/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