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桌上饮酒可以使气氛变得活跃,然而也会惹出事端。4月5日上午,村民王某与妻子张某来到金海湖司法所,妻子一直哭哭啼啼的,言语之间带着对丈夫王某的深深怨恨。经详细询问,了解事情原委如下:
前些年,王某夫妇二人与村里签订承包合同,承包了20亩山坡地。经过悉心经营,山坡上所种植的树木大多数已经成材,眼见着马上就有收益了,这夫妻二人心里都乐开了花。可是王某一直以来酷爱喝酒,到了近几年几乎演变成酗酒。虽然妻子张某对其酗酒的行为深深不满,但也想着他爱喝酒就让他喝吧,毕竟也累了大半辈子了,怪不容易的,也未曾加以劝阻。可是就是因为王某喝酒的问题,可能导致夫妻俩多年苦心经营的林场毁于一旦。
王某有几个经常喝酒的酒友,因为长期在一起,对王某家的情况也是非常了解熟悉。但这几个酒友因常年不务正业,眼见着手头比较紧张,便打起了王某山坡地的主意。酒友们深知,要想拿到这片山坡地的承包权,就绝对不能按照常规的方式与王某进行商谈,也绝对不能让王某的妻子知晓,只有这样才能顺利的将这件事情办妥。
2016年年初,酒友们约王某出来喝酒,酒桌上大家推杯换盏,氛围浓厚。眼见着王某渐渐的醉意已现,酒友们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合同对王某说,大家想跟着他一起承包山地发家致富。但现在合适的山地不多,希望能够将山地匀给他们10亩。价格就参照王某当初跟村委会签的合同标准,1亩地每年500块钱。看着王某有些犹豫,酒友们言辞暗讽,都说王某怕媳妇,不敢做主。王某当时本身就已经处于醉酒状态,加上他们言语上的刺激,不仅答应了他们,在合同上签了字,还给打了一折,1亩地1年50块钱,租10亩。10年一共5000元。当王某酒醒后才发现自己稀里糊涂的签了这份合同,面对妻子的责骂与怨恨,王某悔恨万分。
面对以上情形,王某向司法所工作人员咨询:因为是在醉酒的状态下签的合同,法律上有没有规定酒后签订的合同无效的条款?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其解释到:法律上没有相关条款,从法律上讲,合同目前是合法有效的。但是法律也有规定,合同内容“显失公平”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变更合同内容或撤销合同。依据你们的现实情况,你跟村委会签的合同是每亩地每年500块钱,可是你与酒友们签的合同是每亩地每年50块钱,差了10倍。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了。由于目前合同是成立生效的,如果想要撤销合同,只有通过法院起诉或提起仲裁,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后,合同才自始无效。
听完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解释,王某夫妇二人长出一口气,表示如果事情还有可能按照法律程序加以挽回,那他们的心里就踏实多了。
□通讯员 薛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