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盛丽)昨天,京津冀三地民政部门分管厅局长共同签署《京津冀救灾物资协同保障协议》。该协议对京津冀三地救灾物资协同保障的目标、原则、内容、保障机制做了具体的规定。
由于自然灾害的关联性,京津冀必须要站在“三地”一体化的大尺度、大背景下审视京津冀某地灾害发生对京津冀整个区域的影响,共同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因此,《京津冀民政事业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提出“建立灾情信息共享机制、救灾物资协同保障机制、毗邻区县合作机制、宣传演练联动机制”。其规定要统筹考虑三地救灾物资储备库分布和储备物资的种类数量,优化救灾物资储备库布局和品种数量,提升区域救灾物资储备的整体能力。
据了解,建立京津冀三地救灾物资应急援助响应机制,当任何一地遭受较为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时,受灾省(市)民政部门可根据灾情向其他省市提出物资支援请求,支援省(市)民政部门应及时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启动本省市应急援助响应机制,对受灾地区进行援助。
此外,在签署仪式上,平谷、蓟县、三河三地签署了《毗邻区县救灾互助协议》,规定建立三地“灾情信息共享机制、救灾物资协同保障机制、救灾队伍互助机制”,共同提升区域综合减灾救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