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本市
3上一版  下一版4
 
新就业无房职工可申请公租房
四环内腾退地优先建公共设施
肉价走高 4月北京CPI同比涨1.4%
本市服务业改革吸引外资超九成
大红门关停332家 证照不全门店
助业计划让导游成为“五保户”
京津冀签署减灾救灾合作协议
河南邓州名优特商品来京推介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下一篇4 2016年5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就业无房职工可申请公租房
共490套房源 外地户籍18-35岁“职场新人”也纳入试点范围
 

本报讯(记者 张江艳)市住建委昨天发布消息,本市燕保·辛店家园等3个公租房项目的490套房源,将首次面向全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试点专项配租,外地户籍符合条件的18-35岁“职场新人”也纳入本次试点范围。

此次试点配租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周岁、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其中非本市户籍申请人还必须满足其他两个条件:按照住房限购政策,具有购房资格;申请人工作单位须在京注册,所处行业符合北京市产业发展需要。

按照规定,配租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

职场新人可申请的490套房源包括:燕保·辛店家园公租房项目的180套31.17㎡至57.92㎡房源,租金标准为39元/㎡·月;朗悦嘉园公租房项目的70套58.23㎡至60.40㎡房源,租金标准为33.5元/㎡·月;苏家坨公租房项目的240套36.65㎡至68.89㎡房源,租金标准为31元/㎡·月。

其中,燕保·辛店家园公租房项目和苏家坨公租房项目仅接受本市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和石景山户籍及在海淀工作的非本市户籍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的申请。

本次配租采取现场登记、先到先得的方式,登记顺序号将作为选房顺序依据。市投资中心将根据意向登记顺序,按照登记家庭与房源2: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名单,报送市住建委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果于6月下旬在市住建委和市投资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于7月陆续组织资格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办理选房、签约及入住手续,承租期限3年。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