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嘭的一声,阳台就掉了一块。”家住朝阳北路珠江罗马嘉园东区47号楼15层的叶女士家与16层之间的阳台外墙脱落。小区住户告诉记者,小区东区已经发生多起高空坠物事件。曾在去年的12月,事发隔壁的46号楼就因防护栏脱落,一名路过的老人被砸身亡。今年的3月份,也发生了车辆被楼体脱落物砸中事件。像叶女士家的这种情况也发生了多起。(5月10日《北京青年报》)
高层住宅楼外墙脱落致人伤亡事件时有发生,轻则将人砸伤,重则致人死亡。一旦某个小区出现外墙脱落,住在这个小区的居民往往都胆战心惊,人心惶惶,生怕某一天让自己和家人赶上这“灭顶之灾”。
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最低保修期限为两年。两年内外墙若发生脱落,属于工程质量问题,建设施工单位进行维修;保修期后发生脱落,则应由建筑物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部门对脱落部位进行修缮。
一般来讲,发生外墙脱落的多为超过两年保修期的高层楼房,所以,依照规定,应由物业进行修缮。首先,政府主管部门应该督促协调已经发生外墙脱落和存在隐患的小区物业公司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排查方案,杜绝再次发生外墙脱落事件;其次,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求物业公司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对隐患场地设置警示标识和围挡,以确保居民安全;再次,主管部门应开通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绿色审批通道,对符合条件的,及时拨付使用,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许庆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