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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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下跪爬行“激励”员工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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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4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用下跪爬行“激励”员工不可取

 

近日,一段某公司为“激励”未完成销售业绩的员工当街下跪爬行的视频热传。对此,涉事企业负责人称,由于公司未完成销售目标,负责人便想下跪爬行来激励自己,未料其他员工也自愿加入。(4月8日光明网)

员工没有完成销售任务,被公司罚下跪爬行,其实并非这一孤例。去年10月,郑州郑东新区某公司的十几名员工,也是同样原因被罚围绕如意湖爬行。平心而论,这种侮辱人格的体罚方式显得过于粗暴,与所倡导的现代文明很不搭调,着实让人难以接受。

因此,该新闻一经报道,就受到了公众的关注和热议。有谴责公司老板太不人性,有批评爬行员工不顾尊严,甚至有律师直指此举已涉嫌违法。抛开是不是自愿暂且不谈,笔者只想提醒一句:让员工下跪爬行,既不是对他们的最好“激励”,也不是提升销售业绩的明智之举。

管理是一门科学,更是一门艺术。一个公司若想发展壮大,管理必须要融入科学和艺术这两个元素。毕竟,科学管理更能激发员工干事的积极性,艺术领导更能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多些礼遇和尊重,引导员工树立命运共同体意识,即使没有跪地爬行的处罚,相信他们也愿意与公司一道经历风雨见彩虹。

为了保住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员工放下自尊当街下跪爬行,这是弱势群体的不得已苦衷。而作为强势方的公司,无论出于什么样的理由,都不该无视法规侮辱员工人格。因此,法律不能保持沉默,应为维护员工权益发声。□武西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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