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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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依规严惩迟到员工是否合法?
村民修房屋摔伤致残 多次调解房主赔偿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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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4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村民修房屋摔伤致残 多次调解房主赔偿20万

 

2016年1月5日,平谷区刘家店镇万家庄村万某在为本村张某修缮房屋时不慎摔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因伤势过重造成残疾。双方就赔偿问题商量未果,均到镇信访办上访要求镇政府帮助解决。2016年1月11日,镇司法所在接到镇信访办信访件后,及时介入,力争调解本次纠纷。

1月13日,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到万家庄村委会,通过调查了解,对双方陈述的基本事实无异议。当时,万某与张某的修缮施工是包工包料,方可定性为承揽关系。意外事件的发生主要责任在于伤者自己没有采取任何的安全措施。目前,伤者家属提出伤残赔偿金、医疗费、交通住宿费、精神损失费等总计人民币30万元。房主张某坚称自己并无责任,愿从人道主义出发补偿2万元人民币。

1月27日,面对双方提出的赔偿数额差距悬殊,调解员决定通过背靠背的方式,先从房主张某这里打开缺口。通过调解员的一番法理分析,张某愿意把补偿金额从2万元提升到了10万元。另一方面,伤者家属称伤者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家里条件困难,坚持要30万元。调解陷入了僵局,最后双方同意回去商讨,下次再来调解。2016年1月29日,由于万某需要在医院进行康复治疗,调解暂停。

2月15日,调解工作继续进行,伤者家属愿意做出2万元的让步,张某同意再增加3万元,尽管双方的让步不多,但这让调解员看到了希望。张某的赔偿金也从13万到15万再到18万,伤者家属方也从28万到25万再到23万。距离在一点点缩小,但工作却是越来越难做。调解员和伤者家属进行了“清算”:伤者没有任何社保记录,若诉讼到法院按农村标准计算,所有的费用满打满算不到30万,然后双方再按责任的大小来分摊。听调解员这样晓之利弊,伤者家属最后松口:不能低于20万。最后调解员与张某进行沟通:此事处理宜早不宜迟,目前伤者家属情绪还算稳定,如果多日调解不成可能会激怒家属情绪,反不利于事情的处理,几经说理,房主张某同意拿出20万元补偿款。

2月3日,双方意见达成一致,签下了调解协议书。张某握着伤者二哥的手说:“你们要多保重,要节哀!”至此,伤者家属露出欣慰的笑容。

【调解员说法】

该起纠纷属于意外事故,万某与张某在法律关系上属于承揽关系。因此,承揽人应对安全措施承担主要责任,而对于房东来说,审核万某的安装资质是其职责,在此事故中承担补充责任。对于伤者家属与房东提出的数额相差甚远,调解员从法理与情理上出发,利用换位思考的方法,让双方体谅各自的难处。对于伤者的家属来说,再多的钱也换回不了健全的身体,心中的创伤远远超出金钱的补偿。对于房东来说经济不宽裕,但除去法律责任,在人道义务上也应该表达自己的诚意。调委会从这两方面入手,经过反复说理,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使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通讯员 薛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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