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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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老赖”还需完善征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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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3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曝光“老赖”还需完善征信合力

 

3月16日下午,长春市人民大街与自由大路交会处,一块LED大屏幕公布了24名“老赖”的名单,还包括他们的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还有本人的特大照片及未履行的标的额。(3月17日《新文化报》)

此次被电子大屏公布个人信息的失信被执行人涉及的未履行标的金额从5000余元到200多万,涉及的案件主要有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纠纷、赡养老人、合同纠纷等。虽然金额和案件不同,但是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赖账”。通过电视、市区大屏幕上对“老赖”的行为进行曝光,在很多地方都有过,只要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布“老赖”信息,让他们的失信行为“展览”在阳光下,从某种程度上能对“老赖”起到震慑作用,但是如果没有完整的征信信息整合和共享,就无法形成合力,效果自然就不太理想。

如今,我国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已经有了明文规定,如个人失信,将不能乘坐飞机、列车软卧或是限制办理信用卡。但是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往往涉及多个部门,但从如今的信用体系来看,各个地方、各个领域、各个部门之间,都存在信息互通的掣肘,所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是“一个人的战斗”,而需要顶层的统筹设计,需要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但起码有一点可以肯定,征信系统之间的联系将会越来越紧密,一旦老赖被曝光,不利影响还将涉及到生活的各个方面,除了丢面子,还有更严重的惩戒。

简言之,改善社会信用状况,需要消除信息“孤岛效应”,加紧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共享,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对“老赖”严惩,这样,各方联手才能形成合力,“老赖”处处受限守信将成为唯一选择!□吴左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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