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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批捕恶意欠薪老赖应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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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3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依法批捕恶意欠薪老赖应成为常态

 

工程竣工后收到150万元工程款,承建工程的老板却拖欠38名农民工工资40余万元,还逃匿到甘肃。近日,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批捕了黑心老板。(3月2日《华商报》)

这几年来,一些不良老板争相当“老赖”、欠薪不还“玩失踪”,与农民工“躲猫猫”, 面对欠薪逃匿的老赖,尽管农民工急得死去活来,也是叫天天不应,呼地地不灵。经常引发“花样讨薪”,甚至过激违法讨薪事件的发生,在问题闹大后,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使问题得以很快解决。

本来,欠钱还债,天经地义。 可是像这位黑心老板有钱不还,而是一跑了之,企图逃匿躲猫猫,涉嫌“恶意欠薪罪”被依法逮捕实属咎由自取。法治社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老赖“玩失踪”鬼把戏是行不通的,常言道:“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欠债迟早是要还的,早还早主动,躲是躲不过去的,赖是赖不掉的。

只要有关部门较真起来,“老赖”就是躲到天涯海角也跑不了。因为虽然老板“逃匿”,但并非真的“人间蒸发”,并非无踪可寻,过去在办理各种证照时也留下一些通讯号码,只要认真寻找蛛丝马迹,老赖是躲不过跑不掉的。

何况,老赖犯有恶意欠薪罪,有关部门可以网上通缉,一旦发现予以严惩。依法批捕恶意欠薪老赖应成为常态,决不能让老赖逍遥法外。眼下不是欠薪的高发期,但是清欠工作无淡季,不妨从平时抓起,从年头抓起,从源头抓起,做好清欠工作,对恶意欠薪的老赖,随时依法逮捕,决不能让老赖有任何赖的机会。只要平时抓得很紧,老赖也就没了用武之地,清欠工作也不至于有年底集中讨薪之虞了。□王恩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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