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昌莲:对非法代孕,就该“一棍子打死”。换言之,禁止代孕行为,只能加强,不可削弱。一项新技术的诞生,势必应引起社会各界对其监管层面的跟进和同步,而不仅是伦理上的指责和法律缺位的抱怨。我们既要禁止非法代孕行为,又应考虑到生育障碍患者渴望拥有下一代的心愿,从法律监管程序上予以分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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