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的保姆杨彩霞,将一长一短两根断了的缝衣针扎入雇主家3岁男童小晨(化名)的臀部,造成男童轻伤二级。昨天下午,杨彩霞在石景山法院受审,法院经过审理后,当庭做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彩霞有期徒刑1年。法庭上,杨彩霞认可检方指控。谈到原因,杨彩霞称,她嫌雇主给的工资少,所以才用针扎小晨出气。(12月3日《京华时报》)
□赵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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