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超龄受伤“不算工伤”仅人道救助不够
低俗营销不能没有底线
“双十一提醒书” 能管住电商吗
奇葩数学题
诬告有风险 义举才无忧
靠“有奖抓拍”能遏制车窗抛物吗?
烤鸭爬出蛆虫 不能赔偿了事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1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靠“有奖抓拍”能遏制车窗抛物吗?

 

11月3日,重庆市环卫局启动“拒绝车窗垃圾倡导文明出行”活动,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市民可以拍摄行(乘)车时乱抛垃圾行为的视频,就可以获得50元的奖励。(11月4日《重庆晨报》)

从车窗向外抛垃圾现象司空见惯,由此引发的伤人事件也是层出不穷,因此,对于重庆市环卫局开展的“拒绝车窗垃圾倡导文明出行”活动,笔者是举双手赞同的,但对于其鼓励市民拍摄相关视频并举报有奖一事,笔者以为恐怕很难真正落在实处,着实有待商榷。

其一,靠普通市民或路人根本无法完成视频拍摄。众所周知,车窗抛物行为是仅仅只需要眨眼之瞬间即可完成的“闪电”动作,毫秒之间,若非拥有固定“机位”的专业人士或将举报获奖作为“生财之道”的职业“拍客”,恐怕还没等拍摄者掏出手机或举起摄像机,抛物动作便已经完成且车已走远,更何谈清晰拍下车牌号及整个抛物过程。

其二,靠普通市民或路人拍摄并举报难免引发纠纷不断。若想达到有时间、有地点、号牌清晰、画面清楚等十分严格的有效举报视频要求,拍摄者就必须对着抛物车辆做出明显故意的拍摄动作,如此便难免被车内人士发现,更难免引发无谓的纷争,甚至由此而引发打架斗殴事件恐怕也在所难免。

因此,在笔者看来,与其耗费大量资金奖励普通市民,鼓励民间“拍客”举报,倒不如拿这些资金去聘请及设立更多的专职“拍客”。这样,既能保证拍摄质量,又能赋予他们正当合理身份,以避免因处理不当而引发纠纷与矛盾。□乔木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