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增设强制社会劳动刑罚更具人性化
消除就业性别歧视还需继续发力
“刷”出来的信用 何言有信?
虚假宣传
整形有风险 别花冤枉钱
为技能培训营造良好的“生态系统”
礼让行人入法 彰显生命至上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1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刷”出来的信用 何言有信?

 

“双11”即将来临,网购成为近期热点。按照“综合排序”、“人气”或“销量”进行分类检索后,会发现一些商品自称是“热销单品”、“全网销量第一”、“钻石买家最爱Top1”,这些商品的销量和好评率往往高于其他同类商品。这些商品果真像描述的那样货真价实吗?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商品的质量与其高销量和好评率往往不成正比,好评和销量都是虚假买家通过虚假交易“刷”出来的。 (11月3日《北京青年报》)

早在2014年,国家工商总局就颁布了《网络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刷单”等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工商部门可以对商家进行查处,竞争对手也可以进行举报。各电商平台也出台了相应针对“刷单”的打击行动,但是在利益诱惑之下,网络“刷单”野蛮疯长,即使平台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刷手”们总能找到突破口,“刷单”现象依然存在。

网络和传统销售一样,长期的繁荣必然离不开诚实守信的经营,然而,刷出来的信用和销量何言有信?所以,要解除“刷单”之忧,才能净化网购江湖。为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首先,工商等监管部门应该尽快成立网络巡查队伍,弥补对网络交易的监管空白,加大对网络合法经营的监督和抽查。其次,加大对电商平台的监管力度,督促其切实承担监管义务,利用技术手段屏蔽信誉造假,对可疑店铺及时查封、加入黑名单等。同时,要设计更为合理的信用评价体系,让好的商品、好的店铺不至于被假“销量”淹没。最后,要想彻底杜绝“刷单”现象,还需从根源上斩断造假的“灰色链条”, 对涉嫌违法的刷单公司予以经济处罚之外,还需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对于参与造假的“刷客”,要拉入诚信系统的黑名单。这样,才能让每个人都能为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尽自己的一份力。□吴左琼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