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渝北两路的文女士爆料,近日,她在江北大石坝某餐馆用餐时看到奇葩的一幕:一位中年女子用餐馆提供的筷子给宠物狗和自己夹菜吃。(10月12日《重庆商报》)
据现场目击者描述,中年女子用餐馆提供的筷子给狗夹菜吃,还让狗在自己的碗里吃东西。在一个直辖市的公众餐厅竟然出现这样公然挑战道德底线的事情而没有遭到任何制止,令人不安。从法律上讲,这无疑是一种违规行为,这位女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重庆市养犬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法律常识告诉我们,是不能带狗进入公共场所的。
从医学常识上讲,狗身上通常带有大量弓形虫、包虫等寄生虫或布鲁氏菌,狗在公众餐厅又是舔碗又是舔筷子的,很容易把病菌传播到公众使用的碗筷以及餐桌椅上,假如餐厅的餐具消毒不严格,就有把病菌传给消费者的可能。犬主的所作所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规,理应受到道义谴责和行政处罚。此外,这家餐厅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有放纵和疏于管理之嫌。
犬主在家中怎么和狗狗同吃同睡都不为过,因为那是在您自己家。但在公共场所,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假如您遇到这样的情形,我建议您立刻打110报警。□许庆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