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版: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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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委员会颁发的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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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8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人民委员会颁发的结婚证

 

1963年10月19日,我和妻子在原宣武区民政部门登记结婚,新奇的发现这张结婚证书竟然盖着宣武区人民委员会的公章。那时,还没有开展文化大革命,结婚证上的公章应该是宣武区人民政府,不知怎么出了个宣武区人民委员会,人们都觉得特别新鲜。

如今,这张尤显珍贵的结婚证,已伴随我们走过了52年的岁月。证书一式两张,上方印有五星红旗,四周是工笔素描的牡丹花边,中间是一对展翅的凤凰图案和审查合于婚姻法的条款。下方是宣武区人民委员会的大红图章及区长蔡平的蓝色手书印章。证书简洁明快,庄重大方。

那年月,结婚典礼都是很简朴的。我的妻子是牛街小学教师,为了不影响给学生上课,我们的婚礼就在她课后的教室举行。课桌一拼,茶水一泡,摆上糖果和香烟,二十多位老师和亲友围坐在一起,主持人宣读了这张证书,高喊着向毛主席像,向来宾和互相之间的“三鞠躬”,这桩婚姻大事就算大功告成。同事好友送来了毛巾、茶缸、脸盆、镜子等,上面都印着红喜字。

半个世纪过去了,在这张金黄色证书的监护下,我们的婚姻航船从“新婚燕尔”到“老来成伴”,有过不少的磕磕绊绊,更多的是装载了包容、理解和信任,一路风雨沧桑,已然驶出“金婚”的港湾,继续前行。这张仍然光彩夺目的结婚证书,留下了那个时代的印迹,见证着我们的人生旅程,我们将好好地珍藏。

□何杲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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