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是北京一家建筑工程公司工会的工作人员,我们在成立工会时已经按要求进行了法人资格登记。前段时间,我们单位工会换届选举,产生了一位新主席,但工会法人资格登记证书上还是原来主席的名字,请问:我们需要进行法人资格登记变更吗?
回答:《北京市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办法》第3条第二款规定,工会主席为法定代表人;该办法第9条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变更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含换届选举),应当在变更后的30日内及时向负责办理的审查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所以,在您单位工会换届选举产生新主席后,应在30日内去办理法人资格变更手续。
在办理变更工会法人登记时,您单位要提供的材料有:1.填写《工会法人资格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2.携带《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正本、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等共3个旧证书; 3.携带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4.携带工会变更批复文件及复印件一份;5.携带工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6.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登记的,需携带工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7.携带新法定代表人简况一式3份;8.携带新法定代表人一寸彩色照片4张。
我们在这里提醒大家,除了工会主席换人后要进行法人资格登记变更,当工会注册地、工会名称、隶属关系等情况发生变化时,也要及时变更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具体所要携带的材料和手续可能与变更法定代表人有所区别,到时可向相应的审查登记机关进行咨询即可。
□本报记者 王香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