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重庆綦江区的农民工杨凤强等人因与一家建筑公司产生劳动纠纷迟迟得不到解决,便先后到平顶山湛河区政府和市公安局反映诉求,并且为了引起社会和有关部门的重视而向该市人社局、公安局各送了一面“不作为奖”锦旗,结果分别被拘留10天和15天。(6月17日《工人日报》)
透过这起农民工讨薪“悲剧”,笔者以为不论是农民工群体还是政府有关部门都应该对此进行反思。
首先,农民工维权意识增强是好事,但也要把握好尺度,不能将合理“上访”演变成故意“闹事”。从这起事件中看出,杨凤强等人之所以给相关部门送“不作为奖”锦旗,虽然有其多次报警但迟迟没有被立案等“被逼无奈”之处,但也明显存在不当的地方。比如,召集40余名农民工到湛河区门口“闹访”并燃放鞭炮,然后又到市公安局门口敲打铁盆,拿喇叭叫喊等,实有通过舆论“绑架政府”的意图在里面。
其次,政府相关部门更应该反思。假如在接到杨凤强等人上访或报警后立即以负责的态度采取有效措施为其提供应有援助的话,相信几名农民工也不会走上聚众“闹访”的地步。尤其是当“闹访”事件发生后,更不应该简单粗暴地以法律名义拘留他们,尽管他们涉嫌“违法”,但毕竟是政府相关部门涉嫌“不作为”在先。而且,如此一来,将直接把自己推上同情弱者的社会舆论风口浪尖之上,自是得不偿失,有辱政府形象。□乔木